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国美欲通吃三大运营商

zz.fjsen.com  2013-06-03 15:08:43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备受关注的民资入电信业又有了新的进展:5月31日,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均在官方网站挂出招募公告,宣布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

  根据5月17日工信部发布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三大运营商最晚10月需转售至少2个虚拟运营商牌照。业内认为,这意味着年底前会产生至少6家虚拟运营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目前苏宁、国美等数十家企业表示有意提出转售资质申请。

  昨日(6月2日),国美电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拿到虚拟运营商的资格比较有信心,而且“估计我们是(3家)都会做的”。

  三大运营商发布合作公告

  今年5月17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公布《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含《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及试点申请材料及审查说明)及官方的试点政策解读,让民营资本看到投身电信业,变成虚拟运营商的现实可能。

  “虚拟运营商”是指从工信部获得资质的批发商,从移动、联通和电信处批发打包购买“话音”“数据”“短信”等服务,再零售给消费者。

  上述《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规定,“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发文之日起15日内,在其公司网站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接洽部门,并明确与转售企业合作的相关事项。”

  5月31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统一在各自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公告》。

  中国移动在公告中表示,“我司诚挚欢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条件要求、并有意向和我司合作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企业前来洽谈。”

  中国电信也在简短的公告中表示“欢迎接洽联系”。

  相比较而言,中国联通的公告更加细化,划定了初步接洽、提出意向、评估反馈、商洽谈判四项具体流程,并明确,在6月20日之前完成初步接洽的企业为首批意向企业。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3家运营商中一名负责移动通信业务转售招募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这个阶段关于招募的信息尚不方便透露,至于会比较看重合作企业的哪些优势,目前亦“无可奉告”。

  国美:估计不会只和一家做

  民企入电信业开闸,究竟哪些民企会拿到虚拟运营商牌照近段时间内一直被业内热议。

  上述工信部通告提到,“在有转售企业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个月内,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在试点受理期间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开展合作。”业界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年底前国内市场至少会有6家虚拟运营商。

  工信部还对虚拟运营商的资质有规定:“民间资本占公司资本比例不低于50%,且单一最大股东是民间资本的公司 (不含外商及台港澳商投资。境内民营企业境外上市的,其外资股权比例应低于10%且单一最大股东为中方投资者)。”

  对此,业内有猜测认为,这或许意味着腾讯、阿里、新浪、百度等境外资本占比较大的国内互联网公司无缘此次申请。在工信部公告发布不久,猜测中的有意向的名单已经涵盖大型零售企业苏宁、国美、京东、阿里巴巴、迪信通,以及IT厂商联想集团、263、用友。


  其中,有渠道优势,并且已经在帮助三大运营商销售手机号码的大型零售商,如苏宁、国美的呼声相对较高。

  昨日,国美电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工信部出台公告之后,国美也在密切关注三大运营商的具体细则,等细则出台之后才能比较明确地针对这件事情表态,国美此前和三大运营商的合作也都不错,去年国美还出过一项和虚拟运营商业务类似的电信89套餐。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我们比较关注这个事情,因为我们有过类似的案例操作,而且我们对于拿到虚拟运营商的资格也比较有信心,但是3家运营商怎么取舍,现在还没有看到他们具体的方案,还不好说。”

  她同时向记者透露,“我们估计3家运营商不会只是单做哪一家的,因为消费者使用的运营商也比较多样”,“最终还是会看3家给出的资源吧,但我估计我们是(3家)都会做的。”

  至于民企虚拟运营商进入电信业对于市场及消费者会带来何种影响,昨日,三网融合专家、融合网主编吴纯勇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运营商层面的竞争、再加上第三方民营资本的介入,会加速竞争的进程,“消费者是会受益的”。

  • 责任编辑:漳州频道   标签:移动通信 转售 业务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