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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市民忘交水费需赔八倍违约金 律师:超过一倍就不合理

zz.fjsen.com 2013-08-12 07:47  张韩丰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忘记交水费 遭遇“天价”违约金 欠费41元,违约金达324元 律师认为:违约金应封顶,超过一倍就不合理

东南网8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韩丰 文/图)“水费欠费625.5元,违约金487.68元。”当漳州市民曾先生看到楼下通知栏里,由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漳州水务)张贴的《欠费提醒函》时,吓了一大跳,不过当他看到同一幢楼另一住户的《欠费提醒函》时,更是吓得目瞪口呆:“欠费41.04 违约金:324.23。”

“违约金居然是水费的8倍?”曾先生质疑,如此天价的违约金,究竟是怎么计算出来?

漳州水务表示,违约金是按每日0.5%收取的;但法律人士认为,违约金按0.5%算不合规定,违约金应封顶,超过一倍(即本金也就是欠费额)就不合理。

事件:欠费41元违约金324元

市民曾先生家住漳州市区的新城财富广场。前日,他在楼下的通知栏里,发现一张漳州水务张贴的《欠费提醒函》。他家水费欠费了,提醒函上注明:您欠费已超10个月,请致电查询已累计欠费11个月。落款单位是“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落款时间为“2013 7 30”。

让他郁闷的是,水费625.5元,违约金竟达487.68元。“将近500元,罚也不用罚得这么离谱吧!”曾先生愤愤不平。

曾先生说,由于平时工作较忙,所以他有时会忘记交费,两年前有一次,他也曾忘记交水费,被罚了200多元(即违约金),“那次就算了,这次真的太过分了”。曾先生说,违约金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是否有法律依据?

通知栏上,同样张贴着多张同一幢楼其他忘交水费住户的《欠费提醒函》,除曾先生外,还有2户业主违约金达数百元,甚至超过所欠水费的数额,不过最让曾先生感到不可理解的是一张接近天价的《欠费提醒函》。

“那个12楼的住户,2009年初有三个月没交水费,共欠水费41.04元,违约金324.23元。”“这么贵的违约金?!”同幢楼的不少住户表示不可思议,水费41.04元,违约金竟达324.23元,“违约金竟高出水费7倍”。“平时也没收到提醒,也没收到催缴通知,况且常年出差忘记了缴费。”不少住户表示对这种违约金很不理解。

“是不是自来水公司故意不来提醒,就是想多赚违约金啊?”由于违约金高得离谱,有些市民甚至产生了这种猜测。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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