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转长租业主反对 新城花园小区出入口被堵死
zz.fjsen.com 2013-10-19 12:11 郭钦转 张伟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业主:堵门因为开发商擅自换地锁 业主陆先生介绍,小区3、9、12幢底层停车场属于小区的公共配套,产权应该归业主共同所有,不属于开发商。此前,业主已经联名向上反映,在其权属还未明确的情况下,开发商新城集团就擅自叫人员,在车库施工装上地锁。 业主庄先生表示,根据信访部门的意见,在结果未出来前,当事人双方都不得有过激行为,“60天后结果才出来,没几天开发商就开始施工。”庄先生称,正是由于无法忍受开发商的行为,无奈之下,业主就自发将小区门口堵住,希望政府部门能协调解决。 开发商:建设局已答复其享有物权 对此,开发商新城集团销售部负责人陈先生表示,根据漳州市房地产测绘队的证明,及市建设局的答复函,已经明确了这个停车场的归属。小区3、9、12幢底层车库均未被公摊,“即住宅面积不含底层车库面积”,新城集团对其享有物权的法律效力。 “这是属于我们的。我们想去办产权就去办,也可以不办;我们可以出租,也可以买卖,白送给人也行,这是我们的权利。”陈先生说,“业主已经向上反映很多次,这已经是答复了,如果他们不服,可以走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 陈先生介绍,近期他们组织工人对停车场进行装修施工,布置新的防撞条,画地线、换地锁等。 市建设局:开发商享物权但无产权 一整天,芗城区政法委书记邱晓辉、市建设局副局长方怡海、新桥街道办事处书记戴木典等一直在小区跟业主协商。 直至昨天傍晚6时许,开发商拆除了停车场内的地锁,停车场钥匙上交到街道办,停车业主才将车开走,“我们将会等待反映的结果,同时也考虑向法院起诉,维护我们业主的权益。”业主陆先生说。 芗城区政法委书记邱晓辉称,根据《物权法》,市建设局现在已经明确开发商对车库享有物权,但不享有产权,不能买卖、转让,但可以租赁。“如果业主们对于产权有异议,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归属关键看最初的规划设计 福建三合律师事务所吴文都律师认为,该停车场的归属关键还是要看最初的规划设计是怎样的,“因为历史较久,还是要查规划,规划是属于公共部分,那就是业主共同所有;如果不是,那就是开发商的,开发商可以拥有产权,进行买卖。”吴文都还表示,如果开发商当初在销售广告中,有提及房屋下有配套停车场,该停车场也当视为业主共同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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