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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转长租业主反对 新城花园小区出入口被堵死

zz.fjsen.com 2013-10-19 12:11  郭钦转 张伟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小区车位归属 争议由来已久

据悉,该小区3、9、12幢底层由公用设施改为停车场,产生的产权归属问题,全体业主与新城集团争议由来已久。据业主陆先生介绍,关于车库产权不明确问题,他们是在2010年的信访中获悉的“当年新城集团证件不齐全,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被市房管局告知,不能办理小区车位产权证”。

业主希望尽快明确车位产权。通过业主的努力,2011年5月,漳州市房管局明确了“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市住建局于今年9月24日在给新城集团的复函中,称新城集团对“上述房产享有物权的法律效力”,造成新城集团强硬地以高价、超长的60年租期出租车位。 据业主介绍,目前已经有18位车主每人花费十多万元购买车位。

业主围堵小区后,业主们要求,在没有明确产权之前,维持现状,谁做错谁纠正,要求对方拆除地锁。

市住建局表示 开发商不得卖车位

事发后,漳州市、区两级分管领导介入协调。在协调会上,漳州市芗城区政法委书记邱晓辉转达新城集团意见,称“既然没办法办出产权证,又明确东西是新城集团的,那新城集团就可以处置;根据租赁法规定,新城集团可以出租20年,超过20年再归承租者使用”。

针对业主的诉求,漳州市住建局产权物业科黄科长表示,新城集团确实在销售房子时已经扣除建筑面积中车库面积的造价,因此这些车位不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他说:“根据物权法规定,谁建设谁受益,新城集团享有物权但没有产权,因此,它不能抵押、买卖,但可以出租。”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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