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国土局:拓宽失地农民补偿安置渠道
zz.fjsen.com 2013-10-25 10:31 苏禹成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省督查组督查违法违规强征,漳州国土局表示——失地农民补偿安置将探新方式 东南网10月25日讯(海都报闽南版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蔡亚群 贾峰)昨日,省国土资源厅督查组莅漳检查,开展2013年度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督查,并到芗城、龙文征迁现场调研。 根据漳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汇报,去年以来,漳州共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面积70445.31亩,已实施征地面积48752.09亩。在规范征迁工作上,漳州国土部门要求依程序征地,今年在原有基础上,将征地补偿标准提高二成。 下一步,国土部门将探索失地农民补偿安置的新方式,定期开展征地补偿执法监察督察专项活动。 【征地状况】 需房屋安置668户 未按期交房180户 截至10月20日,漳州2012年以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共获批准面积70445.31亩,实施征地面积48752.09亩。因征迁应安置人数总共59663人,实际安置52770人;需要拆迁2756户,实际拆迁2240户;需要房屋安置668户,未按期交付安置住房180户; 在相关补偿款项方面,应支付土地补偿费用110517.32万元,实际支付114672.04万元;应支付安置补助费用102293.50万元,实际支付100673.13万元;政府应统筹社保资金43915.01万元,实际统筹45586.49万元。 漳州国土局称,漳州在征地程序上,要求依法履行征地报批前的征地告知、确认、听证等工作,把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社会保障方案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同时要求严格执行漳州市政府出台的统一标准,还可根据各地方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今年就在原有基础上将征地补偿标准提高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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