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zz.fjsen.com 2014-01-07 16:13:1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水电设施:任何水电施工必须按安全用水用电规程的有关规定实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由于各花场的用水用电负荷是有限制的,如需安装或增容必须向集散中心管理办公室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联系电话:18905960356,严禁盲目、擅自增容,否则后果自负。
2.供水系统:开户、变更、维修请与集散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18905960356。用户须按时缴交自用花场用水费用,逾期将每日加收欠费金额的5‰滞纳金,如逾期十五日,物业管理办公室除追缴水费外可予以停水处罚。
3.公共道路、广场、绿化场地。
①园区内的车辆必须按照交通管理条例行驶。
②禁止孖担车进入园区的道路。
③车辆载运容易洒落的物资时应加盖帆布,严禁将淤泥、垃圾洒落在道路上,若造成路面不整洁应即时自行清理,否则将处以相应的罚款。
④不得在公共场地上随意摆卖、烧焊、开料、搭临时工棚及堆放花卉、杂物,制作(晾晒)材料。
4.违反上述规定的,用户除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外,每次将被处以罚款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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