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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岁的漳州女孩 竟被引诱卖淫一年多

zz.fjsen.com 2014-01-09 08:2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恶劣:村里多人,涉案被调查

据云霄法院介绍,在小华所在村里,明知小华未满14周岁还引诱其发生性关系的,目前经调查确认的就有十多人,公安机关正在逐步立案处理。

更为恶劣的是,周某还把小华带到漳浦等地卖淫。据法院介绍,小华被带到漳浦后,一度在3个小时内接客6个人,每个人给小华100-150元不等,周某从中抽取30元。据了解,在漳浦涉案的相关人员也已经到案,云霄法院将于今天开庭审理。

据介绍,这些嫖客,多为45岁以上的留守人员或离异者。

云霄法院表示,如果涉案人员到案的话,也将陆续被判罚。

探因:多年来,女孩无人管教

好好的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会走上这条路呢?

原来,小华是养女,从小被抱养到同村一户人家当童养媳。但养父和兄弟姐妹长期在外打工,而在身边的养母,也忙于做生意,很少顾及小华。

小华放学后经常发现大门紧锁,便跑出去和其他人玩耍,并认识了一些不良人员。处在发育期的小华,在别人引诱下,走上了卖淫这条路。所得钱财,被小华用于买零食、做头发、买衣服等。

据云霄法院介绍,更不该的是,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养父母均未发现小华在外卖淫,直到闲言碎语传到小华生母耳边,生母过问,养母才发现出大问题了。

意义

此类判罚案,全省首例

据了解,该案跨越时间长,且具有特殊性,云霄法院为此专门召开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认定案件性质恶劣,不以嫖宿幼女罪定性,而以更重的强奸罪定性,判罚也从重。

此案是在2013年10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后,云霄法院首起以强奸罪判处嫖宿幼女的案件,也是福建省首例。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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