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4岁的漳州女孩 竟被引诱卖淫一年多
zz.fjsen.com 2014-01-09 08:2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恶劣:村里多人,涉案被调查 据云霄法院介绍,在小华所在村里,明知小华未满14周岁还引诱其发生性关系的,目前经调查确认的就有十多人,公安机关正在逐步立案处理。 更为恶劣的是,周某还把小华带到漳浦等地卖淫。据法院介绍,小华被带到漳浦后,一度在3个小时内接客6个人,每个人给小华100-150元不等,周某从中抽取30元。据了解,在漳浦涉案的相关人员也已经到案,云霄法院将于今天开庭审理。 据介绍,这些嫖客,多为45岁以上的留守人员或离异者。 云霄法院表示,如果涉案人员到案的话,也将陆续被判罚。 探因:多年来,女孩无人管教 好好的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会走上这条路呢? 原来,小华是养女,从小被抱养到同村一户人家当童养媳。但养父和兄弟姐妹长期在外打工,而在身边的养母,也忙于做生意,很少顾及小华。 小华放学后经常发现大门紧锁,便跑出去和其他人玩耍,并认识了一些不良人员。处在发育期的小华,在别人引诱下,走上了卖淫这条路。所得钱财,被小华用于买零食、做头发、买衣服等。 据云霄法院介绍,更不该的是,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养父母均未发现小华在外卖淫,直到闲言碎语传到小华生母耳边,生母过问,养母才发现出大问题了。 意义 此类判罚案,全省首例 据了解,该案跨越时间长,且具有特殊性,云霄法院为此专门召开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认定案件性质恶劣,不以嫖宿幼女罪定性,而以更重的强奸罪定性,判罚也从重。 此案是在2013年10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后,云霄法院首起以强奸罪判处嫖宿幼女的案件,也是福建省首例。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2014-01-06 ]台监控AV女优入境防止卖淫 波多野结衣喊冤
- [ 2014-01-06 ]不消费比卖淫可耻,拷问旅游“生态系统”
- [ 2014-01-05 ]丽江旅游局回应导游辱骂游客"不买东西比卖淫可耻"
- [ 2014-01-04 ]疑老婆外遇和男人私会 男子报假警称有人卖淫
- [ 2014-01-04 ]网曝丽江导游骂游客"不买东西比卖淫更可耻"(图)
- [ 2013-12-30 ]千名台湾女赴澳大利亚卖淫 周赚上千澳元
- [ 2013-12-28 ]大四男生杀两卖淫女获死刑 自称因“挂科”压力大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