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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新版保障房细则出台 教师申请经适房不再加分

zz.fjsen.com 2014-01-10 11:0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经济适用房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口;

2.低收入家庭(具体按家庭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家庭财产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认定);

3.住房困难家庭(具体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认定);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的。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未婚或离婚但婚生子女归属对方抚养的个人):

1.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口、低收入(具体按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财产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认定)、无房,男满30周岁(女满28周岁)以上或2008年7月1日后在市区新就业的大专毕业以上(含大专)的个人。

2.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口、无房且为2008年7月1日后引进人才进入市区工作的个人。

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准入条件,则按原来规定执行。

审核流程

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实行家庭申请、有关部门逐级审核淘汰制度,建立市区住建、民政、监察、公安、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保)、住房公积金、人民银行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规范受理流程、严格准入审核。

●审核经济状况等

市住建局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建立档案,会同市、区房产登记、住房公积金、房改等相关部门,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自有房产(包括店面、车位、写字楼等非住宅)和现住房状况、房产上市交易、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以及享受过房改和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等情况进行审核。

市民政局收到材料后,提请市公安、工商、税务、人社、人民银行等部门核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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