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捅司机伤情鉴定变重伤 小偷或被诉故意伤害罪

zz.fjsen.com  2014-01-16 13:14:4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高达源 郑智伟) 欲上车扒窃,被司机喝令下车,小偷谢某均一怒捅伤司机。近日,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谢某均。

看到小偷上车,厦漳专线大巴硬汉司机喝令小偷下车被连捅数刀。

昨天,记者从漳州市检察院获悉,经过该院法医重新鉴定,将这位司机翁伯达的伤情评定为重伤,伤残等级九级。而此前,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认定翁伯达为轻伤。据相关法律人士介绍,伤情评定的更改意味着,无论案件最终如何定性,对嫌疑人谢某均的量刑已经相应加重了一级。

检察官介绍,批捕时,司机的伤情鉴定是轻伤。按照《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量刑上,致人轻伤的,寻衅滋事罪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从重原则,他们以寻衅滋事罪批捕谢某均。不过,1月14日,司机的伤情鉴定更改为重伤,按寻衅滋事罪,还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故,如按故意伤害罪,刑期将达3到10年。估计公诉阶段,可能更改罪名,按故意伤害罪予以公诉。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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