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卢婷雯 通讯员 潘潞昕 文/图)继上个月交警部门对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之后,漳州市中小学生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乱象仍较为严重,漳州市道安办于近日制定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形成层层抄告模式,确保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学生交通违法现象多
每逢上学、放学期间,许多中学生都骑着电动车“驰骋”在路面上,尤其超标车所占比例较大,有些绿牌电动车还载人,甚至出现了3个人挤坐在一辆电动车上,还有两三辆电动车并排行驶,方便学生们聊天。
不戴头盔的现象也颇为严重。“有些学生对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不强,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穿行,在路口闯红灯现象不少,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路面执勤的民警介绍。
新规:现场纠正并登记统计
据悉,本次查处行动重点针对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未达法定年龄驾驶合标电动车;驾驶超标电动车、合标电动车、自行车载人;不按道行驶、逆行;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
对上、下学高峰期违法学生人数较多的,将采取现场录像、照相、交通视频监控录像等方法,对学生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纠正并进行登记统计。每月将有关情况上报同级道安办,再由道安办负责汇总并每月抄告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处分:累计3次将进行安全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分送至违法学生所在学校,定期通报,对交通违法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发出《漳州市学生交通安全警告书》送至家长,责成该学生作出书面检讨。
一学期之内,学生如果累计有2次交通违法行为,其家长必须作出书面保证,督促子女遵守交通法规;累计3次以上,由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交警部门的校外交通安全辅导员在暑假期间组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并由学校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