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网购假冒打印机硒鼓 未出售便获刑罚10万

zz.fjsen.com  2014-04-09 20:55:35   来源:漳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通过网络广告,联系购得一批假冒硒鼓和粉盒,没想到未销售出去,便被查获。4月8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贺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2年,开店做电脑配件的贺某在网上看到一则广告,展示的硒鼓、粉盒都较为便宜,经营此业务的贺某心里清楚,这种价格只能是假冒品。但为了营利,贺某电话联系卖方,以明显低于正品市场价格的低价,购买高仿的惠普、三星、佳能、施乐、兄弟等品牌的硒鼓329个和佳能牌粉盒45个,价值共计192969元,准备用于销售。

这些假货购得后,贺某一直将其存放在芗城区新华南路南国天地乙幢其家的杂物间内,直至2013年4月23日,贺某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被查扣了上述物品,次日贺某被警方取保候审。

经北京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兄弟(中国)商业有限公司、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物品均系假冒他们公司名称、地址及注册商标的假冒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贺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欲予销售,其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计人民币192969元,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属犯罪未遂,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且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贺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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