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的水泥搅拌机
东南网4月11日讯(海峡记者 张韩丰 文/图)刚刚过去的清明节,对李先生一家来说,是无比悲伤的日子:9岁的儿子,是他和妻子的心头肉,然而,他却被夺走了生命。
儿子伟伟(化名)在漳州市区一所小学就读三年级,4月5日下午,他在家附近的水泥加工厂玩耍时,被水泥搅拌机当场绞死。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而漳州市多元调解中心也已介入调解,双方针对赔偿金额还未达成一致。
九龄童命丧水泥搅拌机
事故发生在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后林新社。4月5日,正值清明节,伟伟放假在家。当天下午2点多,他到邻居家找小伙伴小虎(化名)玩耍。15时28分,两个孩子结伴走进附近的木容机制水泥加工厂。
水泥加工厂的大门没锁,厂里无人管理,这里是监控盲区。仅13分钟后,伟伟的尸体被大人抬出——他被水泥搅拌机当场绞死了。
小虎是唯一的目击者,他因左脚骨裂住院观察。他回忆,开关就在机器旁边,被打开后,机器运转起来,伟伟一时失足,掉进搅拌桶里,当时,他正坐在机器上方。意外发生后,“我就关掉开关,出去喊救命。”
家长:都不知孩子去哪玩
小虎的母亲说,小虎和伟伟平时都寄宿在学校,一个礼拜被接回家一次,“发生事故时,根本都不知道孩子出去玩了”。
而伟伟的父亲李先生则悲恸欲绝,他说,儿子出门玩的时候,手里还拿着最爱吃的鸭爪,他还特意交代儿子不要乱跑。后来,他就出门去做生意了,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厂方:不清楚厂门有没有关
李先生说,他们当父母的当然有责任,但是工厂门没关,没人管理,没有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也没有切掉机器电源,应负主要责任,而小虎家长也应承担责任。
而该水泥加工厂的负责人吕先生说,事发当天是清明节,工人都不在厂里,“门有没有关,我不清楚,孩子怎么进去的,我也不清楚。”
他说,水泥搅拌机的总开关开着,但旁边的倒顺开关关了。
律师说法工厂应负主要责任
福建闽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丽娜说,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两个孩子都是9岁左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该案件属于侵权案件,而《侵权责任法》中对未成年人的责任划定规定得很详细。“按照我个人的意见,工厂负有主要责任,而小虎是未成年人,其家长有监护人的责任,应由家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另外,伟伟的父母也有监管失职的责任,承担部分责任。伟伟是如何掉进去的,还要具体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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