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16岁男生晕倒身亡追踪 不起诉两涉事同学

zz.fjsen.com  2014-04-15 12:26:2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口角引冲突 16岁男生晕倒在地”追踪

涉事两同学“附条件不起诉”

考察期1年满后,检方据两未成人表现,再作出起诉或不起诉

美瑞/漫画

东南网4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肖和勇 通讯员 杨炳坤) 去年9月10日晚上11点多,漳浦县道周中学高一学生郑某,与两名同学发生肢体冲突后,在返回宿舍楼的走道上晕倒。次日凌晨1点多,郑某在漳浦县中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初步尸检显示,死因与同学蔡某、林某的殴打并无直接关系。事后,警方先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刑拘蔡某和林某。

今年4月11日,漳州漳浦县检察院对这起案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设定考察期1年。漳浦检察官说,这样的决定,是基于新《刑诉法》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新增的法条,旨在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创造条件。

【案件回顾】

口角引冲突 高一男生晕倒身亡

昨天,漳浦县检察院详细披露此案。

去年9月9日晚上,高一学生16岁的郑某与同学陈某,在教室内因琐事发生口角。当晚10时许,陈某将此事告诉同学蔡某。蔡某一听,叫上林某等人去郑某宿舍“理论”,但没谈拢。离开时,林某踹了宿舍门一脚,引起郑某不满。

10日下午放学后,郑某纠集多名校外人员,在校门口准备围堵林某等人。因此,林某和蔡某直到当晚10点多才返回宿舍。见林某两人回来,郑某上前“理论”,要求对方道歉。但林某两人并没答应,双方对骂起来,并发生了肢体冲突。郑某被林某和蔡某踢了几下后,被现场的同学制止。随后,郑某走出楼道不远,就晕倒在地。

事发后,林某曾冲上去,按压郑某的人中穴,展开自救。当晚,郑某被送到当地医院抢救,但在11日凌晨,因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郑某系在冠状动脉口、右冠状动脉细小狭窄的基础上,因外伤、情绪激动引发急性心功能障碍致猝死。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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