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对新农合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今年筹资水平不低于390元/人·年
东南网4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深圳) 今年,漳州市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9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32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70元。
昨天,漳州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对今年新农合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并且,在新农合管理上,卫生局提出了新要求。
关键词:提高
筹资水平
去年
漳州新农合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4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28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60元。
今年
漳州新农合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9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32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70元。
补偿分配
去年
漳州新农合资金分配按普通住院基金人均270~290元、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人均30~35元、门诊特殊病种统筹基金人均10~15元、重大疾病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基金人均20元进行安排。
今年
漳州新农合资金分配按普通住院基金人均280~360元、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人均10~30元、门诊特殊病种统筹基金人均25~40元、重大疾病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基金人均25元进行安排,并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
去年
全市乡级、县级、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不低于90%、75%、45%。
今年
全市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不低于90%,县级、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在80%、50%左右。
关键词:范围扩大
重大疾病保障
今年将儿童苯丙酮尿症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22类,各类病种实际报销比例应不低于70%。
关键词:加强管理
1.改革住院支付方式
龙海市要加大力度、加快推进按病种定额付费改革工作,扩大按病种定额付费改革的实施范围,力争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确保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取得实效。市级将探索确定30种常见病病种,在全市、县级以上新农合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单病种费用总额包干付费,不同等级医院实行不同报销比例。
2.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将符合资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健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各级新农合主管部门,要定期通报医疗费用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促进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加大新农合基金监管力度
市、县新农合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基金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基金结余率偏高的县(市、区)要加强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基金使用率偏高的县(市、区),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留足风险金,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村级门诊补偿费用的核查管理,加大异地就医费用,尤其是跨省异地就医案例的审核、查处力度,及时发现、查处违规行为,防止新农合基金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