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送件撞到人 谁来买单?
除快递承包者外,因存在重大过错,快递员承担连带责任

美瑞/漫画
东南网7月1日讯(海都记者 曾炳光) 投递员运送快件,途中出车祸,谁来买单?昨日,漳州芗城法院审结了一个案子,它给出了一个参考答案。
去年10月,投递员小江开小车送快件,在北环城路非机动车道上,撞上了老林的电动车。事后,老林将小江及其老板、漳州市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申通快递)及小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2万余元。
芗城法院一审判决,超出保险限额7万余元部分,由小江老板承担;而小江在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申通快递不存在相应过错,不用承担责任。
【事件】
送快件撞到人 老板和快递公司也被告
小亮是小江的老板,承揽了申通快递闽师大分部业务。小江受雇,负责学校达理、瑞京公寓的快件收发。
去年10月3日晚上6时许,小江开着小车运送快件,在北环城路的非机动车道上,撞上了老林的电动车。老林及其妻子受伤住院。
交警认定小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老林将小江及其老板小亮、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及申通快递告上法庭。
老林起诉称,小江负事故全部责任,应赔偿其全部损失;小亮是肇事车车主,且与小江存在雇佣关系,故小亮应承担共同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担责;而小亮经营的申通快递闽师大分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个人没有相应快递业务资质,申通快递存在选任过错。
【焦点】
超出保险限额部分 该谁来赔?
经法院确认,老林在这起车祸中的经济损失为19万余元。保险公司称,肇事车辆投了交强险和商业险30万元,同意在保险范围内赔偿,老林可从保险公司获赔11万余元。
那么,超出保险限额的7万余元,又该由谁来赔偿?
小江称,自己是小亮的雇员,因送快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为履行职务行为所产生的损害,理应由雇佣者承担。
小亮辩称,事发时,小江借用了自己的车,因他个人的原因发生事故,应自行承担责任,自己在本次事故中不存在过错。
申通快递则提出,其与小亮签署承包协议,约定发生事故责任由小亮承担。而且小亮已取得“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初级)”,并申请办理了“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构名录”,分支机构名称为“申通快递高校园区营业厅”。
【判决】
雇主担责 受雇者负连带责任
法院查明,小江受雇于小亮,事故发生在从事雇佣活动期间。而小江驾驶机动车在行驶中,未保持安全车速,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事故中起直接作用。小江作为直接侵权人,且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应对事故造成老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审理认为,老林超过保险限额部分应由小江老板小亮承担赔偿责任;小江在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小亮已取得相应快递业务员技能资格,其向申通快递承揽“申通快递高校园区营业厅”快递业务并未违反相关规定,因此申通快递不存在选任过错,而且本案交通事故造成原告老林受损与申通快递对“高校园区营业厅”经营者的选任并无因果关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