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地面空鼓能进半只手臂 漳州一业主投诉无门

zz.fjsen.com  2014-07-16 09:22:3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业主:

求助无门 1小时内接连被“踢皮球”

这套房,是庄先生2007年买下的。因为历史原因,房屋直到2011年年底才交房。

6月底,庄先生凑足了钱,才准备装修。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才发现房屋地面出了问题。

一开始,他只能向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副经理韩志贤投诉。“物业有过来拍照,说要将情况报告给开发商,但此后就一直没有动静。”

庄先生挺无奈,只好找到龙文北路的福晟钱隆首府售楼部投诉。但这也不顺利。去了几次,售楼部工作人员都让他回去找小区物业。折腾到昨天,仍无果。就在当天早上,海都记者赶到前,庄先生在1个小时内,找了物业,又找了开发商。但开发商还是让他回去联系物业。

庄先生为此很生气。他说,物业和开发商曾跟他说,房屋装修过了“保质期”,没办法处理。昨天,业主庄先生向海都记者出示的一份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显示,这套房子2010年8月27日经过竣工验收核验,质量合格。文件同时明确规定,地基基础等部位,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房屋基础等部位,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15年;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情况,为1年。

物业:

房屋瑕疵应由开发商负责 已向开发商反馈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福晟钱隆学府阳光小区物业。

福晟物业副经理韩志贤承认,庄先生反映的问题属实,房屋地面确实存在质量瑕疵。

韩志贤称,业主发现房屋有质量瑕疵问题,作为小区物业,有责任向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反映,叫他们过来维修,“我们已经有做了,两边都有反馈,结果也有跟业主讲”。对于房屋出现瑕疵,物业只能起到中间联系的作用。

对于开发商推说,此事要找物业解决,韩志贤表示无奈,“他说来找物业,我物业又能做什么事情?”他建议庄先生,如果感觉问题不能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开发商:

质量问题已上报工程部 3日内答复

昨天上午,业主庄先生找到小区开发商,在福晟钱隆樽品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再次推说,要他找物业解决。

当天下午,海都记者找到开发商,福晟钱隆樽品销售策划经理黄淑荣说,自己此前从未听下属反馈过庄先生的事。在联系了公司物业及工程部后,黄淑荣确认庄先生反映的问题属实,“这个问题报告已经打上去了,现场也有拍照,他们限期会处理完”。

黄淑荣称,阳光小区37栋,是前开发商所建。前开发商跑路后,由他们公司承接。不过,对于业主装修过程当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他们将积极配合解决。

至于庄先生遭遇开发商、物业“踢皮球”,黄淑荣现场致歉,“可能我们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我们肯定会改进的,这是我们承接的项目,历史比较复杂。3天之内我给你答复,我会跟踪什么时候修好”。

黄淑荣称,根据住宅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如果庄先生的房屋在质量维保期内,他们一定会修好;如果超过保修期,他们会跟业主协商解决,“如果实在没办法协商,业主可以走法律途径,可以退房,我们开发公司也接受”。

此外,昨天下午,庄先生已向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站投诉。该监督站房建监督科施科长表示,3日内将派人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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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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