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女童书包竟藏避孕套 幼儿园"伯伯"多次强奸猥亵幼女

zz.fjsen.com  2014-07-17 07:08:3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刘慧瑛 颜丽月)还在读幼儿园的女儿,书包里竟有一个用过的避孕套,这让阿文(化名)吓了一跳。阿文万万没想到,是幼儿园负责人的丈夫林某船对孩子伸出魔手!事后,用过的避孕套,被孩子当成了气球玩耍。

经查,林某船曾多次强奸、猥亵幼童。7月15日,龙海法院以强奸、猥亵儿童罪,判处林某船有期徒刑8年4个月。

7岁女童 书包竟藏着避孕套

由于父母工作比较忙,虽然是节假日,7岁的楠楠(化名)也被寄管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白礁村的星光幼儿园里。

2013年10月11日下午,楠楠被爸爸从幼儿园接回家。晚上,妈妈帮楠楠洗澡,爸爸阿文则帮楠楠收拾书包。突然,阿文发现女儿的书包里竟然有一个用过的避孕套。

阿文吓了一跳,等女儿洗完澡后,他赶紧问女儿,书包里的“气球”是哪来的。刚开始,楠楠说是在门口的地上捡的。阿文又问了一次,还告诉女儿要诚实。这时,楠楠才说是从伯伯那拿来的。

女儿口中所说的“伯伯”,就是幼儿园负责人徐某的丈夫林某船,今年54岁。

幼儿园“伯伯”多次强奸、猥亵幼女

楠楠说,国庆节放假最后一天上午,她和小美(化名,4岁)、晓晓(化名,4岁)一起被“伯伯”叫到二楼玩。

过了一会儿,“伯伯”就把楠楠叫进房间,让她脱下裤子,趟在床上……

楠楠还说,“伯伯”当时在他尿尿的地方戴上“气球”,之后把“气球”放在床上,她觉得好玩,就拿去玩了。

而当天和楠楠一起在“伯伯”家二楼玩耍的小美和晓晓,也未能幸免。

楠楠说,那天她上楼后,她和小美、晓晓以及“伯伯”都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伯伯”就坐在小美和晓晓身旁,她看到“伯伯”把手伸到她俩的裤子里摸来摸去……

听完女儿的讲述,阿文立即向警方报警。

法院从重处罚 男子获刑8年4个月

2013年10月12日,林某船被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抓获,并于当天刑拘。2013年11月14日,他被龙海检察院以强奸、猥亵儿童罪批捕。

经警方调查,林某船从2013年9月至案发期间,先后4次与楠楠发生性关系,并对另外两名幼女实施猥亵。

今年7月15日,龙海市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船利用幼女寄管在家的条件,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又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猥亵罪,应从重处罚。判处被告人林某船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

提醒 告诉孩子 对这些行为说不!

儿童遭受性侵害,并非个例,某些人的兽行,会使天真活泼的孩子遭受一生难以抚平的伤痛。更令人担忧的是,许多孩子性自我保护的知识匮乏,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隐私部位,遇到性侵害茫然不知所措,甚至不知道这是危害自己的行为。

对此,从事幼儿教育10余年的林女士认为,作为家长,首先应告诉孩子,如果有人对自己有如下行为,一定要说不:

1.把孩子带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叫孩子脱下衣服或裤子,摸孩子的胸部或生殖器;

2.让孩子摸对方身体的某个地方(胸部、生殖器),或让孩子看他的裸体或隐私部位;

3.带孩子看有很多成人裸体镜头的电影或者视频;

4.用他身体的某个部位(生殖器或者嘴巴)接触孩子身体的隐私部位;

5.在公交车、电影院等公共场所摸孩子身体隐私部位。

平时家长在教育孩子时,一定要让孩子知道,无论发生什么事情,第一时间要告诉父母,要让孩子相信父母是孩子坚定不移的保护者。一旦涉及到孩子被性侵害,家长要及时报警。

妻子经营幼儿园 半百阿伯借机强奸、猥亵托管幼女

东南网7月17日讯(海都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刘慧瑛 颜丽月) 妻子经营幼儿园,已年过半百的丈夫却利用代为看管幼儿之机,多次强奸、猥亵托管幼女。前日,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林某船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4个月。

林某船的老婆徐某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白礁与人合开一家星光幼儿园。虽周末、节假日,幼儿园不开园,但是基于对徐某的信任,还是有部分家长因为照顾不来,会把孩子托管在徐某家里。由于徐某平常工作较忙,到周末时,托管在家的孩子多由其丈夫林某船代为看管。

谁知,平日里孩子眼中慈祥的阿伯林某船,竟变成强奸、猥亵的“色阿伯”。

2013年9月至10月间,林某船趁妻子外出家中无人,将7周岁的被害人小梅(化名)、4周岁的小菲(化名)和千千(化名)带至二楼客厅看电视。其间,林某船将被害人小梅单独叫至二楼房间内,戴上安全套,当天内三次与小梅发生性关系。

随后,在客厅看电视时,林某船又伸手去摸小菲和千千的下体,猥亵两人。

小梅天真不懂事,误将安全套冲水后藏于书包带回家玩。她父亲发现后报警,才将林某船绳之以法。

检察官说,本案中,被告人林某船明知三被害人均未满12周岁仍实施性侵及猥亵行为,且对被害人小梅实施强奸达三次,属“多次实施强奸犯罪”,依法应当从严惩治。公诉人对被告人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也被法院采纳。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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