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电费分摊起矛盾 有多少业主在糊涂买单?

zz.fjsen.com  2014-08-20 07:00:5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8月20日讯(本网记者 苏益纯 见习记者 钱静雯 黄章富)“物业公司每月不向我们公布公共用电分摊的详细账目。小区停车场、物业办公室水电费都算在业主公摊电费上。”近日,榕御小区的业主林先生拨打本网新闻热线0596-2956089反映,榕御小区电费公摊不合理,业主自今年3月起就向物业公司讨说法,至今都未能解决。

小区电费分摊不透明 常引发矛盾

业主林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刚入住小区时,这里的住户不多,地下停车场还没有建好,物业便免费提供6栋和7栋楼的一层让业主停放摩托车、电动车。4个月之后,小区物业将这两个停车场外包出去,每月向居民收取40元停车费。

今年春节前后,小区地下停车场建成。“物业便要求我们将车辆停到地下停车场,每月缴40元停车费。但后来我们发现,无论是地面还是地下停车场并没有单独电表。”林先生对此很不解,停车场的电费本应是车场的承包者缴纳,为何要业主来承担?不仅如此,物业办公室的水电费、电梯视频广告产生的电费也公摊到业主身上,业主们感到很不满。

3月份,数名业主与物业交涉无果后,拒交停车费。停车场的管理员则是竖起围栏,只对交了停车费的车辆放行,这令其他业主很是气愤,之后业主便强行冲破围栏。此后,有30多名业主找到物业公司协商,提出每月只交20元停车管理费的条件,但物业公司至今未给予确切回应,双方处于僵持状态。

记者调查:大多数小区的停车场未安装独立电表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两次到达榕御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均以办公室主任外出为由,未接受记者的采访。记者致电伯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摊水电费是用于小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和维护。地下停车场有单独电表,费用由物业承担,物业并没有将这部分水电费公摊到业主身上。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补充道,停车场一直是物业公司自己管理,并未将其外包出去。然而,记者经过核实,发现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和电梯视频广告均没有安装独立电表。

通过对多个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的采访,记者继而发现90%以上的被采访业主不清楚水电是怎么分摊到户的。停车场用电单独装表计费的小区也只有少数几家。

业内人士:电费分摊是物业获利的一块

“如果在水电费的分摊上不赚点利润,物业公司还赚什么钱?”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水电费的代收代缴和小区公共用电设施电费分摊是物业公司牟利的一大块。当然还有其他方面,比如物业管理费、日常养护费、维修基金、卫生费、小区广告等等,都有一定的利润,这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

然而,记者查阅《漳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其中第五章第三十三条就明确指出,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使用的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的向物业服务企业收取。

物价局:只可征物业管理一项费用

漳州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保洁、保绿等小区公共部分开支,应全部包含在每月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一项之中,以其他名目为由的收费不符合相关规定。如物业公司确实需要另收费用用于公共开支,需征得业主同意,并向业主公示开支项目。

该负责人还表示,据物价局规定,摩托车、电动车的停车费均为每月20元,有此类情况的小区业主可拨打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投诉。

律师:费用应由受益人承担

就此类问题,记者也采访了福建方圆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育裕。王律师告诉记者,物业管理办公室产生的水电费属于物业公司内部的费用,应由物业公司承担,而外包的地下停车场、视频广告,受益人为物业公司,因此所支出的费用也应为物业公司承担。广告所带来的收益也应为业主所有。

此外,针对榕御小区目前的僵局,王律师建议,小区业主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所有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行使权利。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漳州 电费分摊 业主 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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