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外嫁女抚养双残疾家庭 狠心叔叔占地不还
zz.fjsen.com 2014-09-12 13:57:2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9月12日讯(通讯员 林清锋 见习记者 钱静雯)一个外嫁女抚养两个一级精神残疾人的奇特家庭故事和一段曲折伤心的不平事,从一位少妇的口中倾诉出来,揪人心肠,让人闻之动容。 原来,该少妇林某霜家住龙文区朝阳镇科坑村,父亲林某荣早年病故,母亲郑某叶和哥哥林某忠均是一级精神残疾人,十二岁的她不得不以弱小的肩膀担负起扶养母亲和哥哥两个一级精神残疾人的家庭重任,外嫁以后仍然抚养着母亲和哥哥。自从父亲病故后,她家两亩多的承包地就交由亲叔叔林某水耕作。起先,叔叔还付一定的租金,可近几年来,叔叔不但不付租金也不归还承包地,这让本是一贫如洗的家境更是雪上加霜。无奈之际,林某霜走进了朝阳司法所的大门。 “诉者眼眶含泪,听者义愤填膺”。朝阳司法所马上派出调解员进行调查。鉴于该案的特殊性,司法所及时通过区法律援助中心启动法律援助程序,由区“148” 法律服务所所长负责给予法律援助。就这样,两所联手多次进入朝阳镇科坑村进行调查、调处。 然而, 在农村,几千年遗留下来“清官难断家务事”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仍旧存在,村民们虽都有同情心,但都不想插手,谁也不愿意出来作证,这就严重阻碍了调查的深入进行。 后来,两所负责人利用所掌握的证据向法庭递交了诉状,要求法院判令林某水归还该2.616亩承包地的同时,一次又一次找村调委会和两位当事人进行协调。 功夫不负有心人,叔姪间终于达成了共识,自愿庭外和解,并签订了协议书:林某水占用林某霜家的2.616亩承包地,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腾退给林某霜,此案的调解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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