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对各级政府实行质量工作考核 各县主官担责

zz.fjsen.com  2014-09-15 07:38:5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产品质量有问题 各县主官担责

    漳州对各级政府实行质量工作考核

    东南网9月15日讯(海峡导报 沈华玲)产品质量如有问题,各级主官要担责任。为促进我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日前,《漳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正式出台。

地方政府主官为责任人

据悉,该办法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地方政府或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质量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如产品质量量化指标包含工业产品(不含食品和药品)质量合格率、食品和药品质量合格率、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等考核要点。质量安全监管则包含质量监管能力和制度建设、打击假冒伪劣及专项整治、质量诚信建设、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消费者维权机制建设、产品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管、服务质量监管等考核要点。

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参考。

整改不到位将约谈主官

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考核结果为D级的,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市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单位收紧或暂停对该地区各项质量奖励和政策支持的核准和审批。

此外,考核结果为D级的,应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市质监局。整改不到位的,按职责分工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约谈,必要时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考核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参考。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漳州 各级政府 质量工作考核 地方政府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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