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人才行动计划(2014-2018年)

zz.fjsen.com  2014-10-09 10:49:05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四、建成一批科研创新平台

1.深化拓展校地产学研合作,加快建设漳州食品应用研究院和古雷化工研究院,大力引进和创办一批企业研发机构或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在漳共建或自建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获国家、省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

2.支持重大研发机构落地。国(境)内外大企业、大集团、世界500强跨国公司、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来漳创办或与在漳法人单位合作创办高水平、应用型、面向重点产业的研发机构,按新增实验设备总值的30%给予资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特别重大的按“一事一议”给予扶持。

3.对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建站奖励。每两年对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运行成效进行评估,评选出3个运行情况好、经济效益显著、人才培养成效突出的工作站,市政府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五、营造一流人才发展环境

1.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市、县两级财政按照省委提出的“沿海发达市、十强县人才专项经费达到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2%,其他市县人才专项经费达到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以上,扶贫开发重点县人才专项经费达到本级财政一般预算的1%以上”的要求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随着经济发展及人才计划的实施情况逐年增长。人才获得政府补助资金及奖励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当地财政全额奖励返还。本行动计划所需资金投入除明确由市级财政投入外,其余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

2.建设人才之家。设立专门人才服务中心,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建立引才引智工作平台,在市政府驻京办、驻沪办、驻深办、驻榕办、香港漳龙公司设立引才引智工作站;发挥驻外商会、驻外团工委引才引智的作用。争取在台湾设立招商引智网点;依托华人华侨社团建立海外引才网络,联系和推荐我市急需紧缺的各类优秀人才。

3.设立引才荐才奖。对成功引进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或省级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市政府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向用人单位推介,并由用人单位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者,市政府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4.加强人才工作考评。激发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各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的积极性,把每年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每两年开展产业人才集聚基地评估,对人才集聚度、贡献率和竞争力位列前2名的,市政府给予10万元奖励。

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漳州市 科学发展 人才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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