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为市民答疑解问
宪法知识有奖问答环节,市民踊跃参与
东南网漳州12月4日讯(本网记者 黄章富 文/图)今日上午,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国家”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在市区中山公园举行。
据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以往的说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现在进一步深入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宪行政,这是法治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建设法治国家,首先要按照宪法的要求。” 芗城区政法委书记邱晓晖接受东南网记者采访时介绍,作为首个宪法日,对我们来讲也是一个新的课题。以前我们的普法宣传比较泛,从现在开始宪法的学习宣传,要掀起一个学习的新高潮,尽快把法制宣传和宪法宣传紧密的结合起来,让老百姓掌握宪法,做到懂法守法知法敬法。
市民参加法律灯谜竞猜
“我国现行宪法是哪一年公布实施的?经过了几次修改?”在活动现场,主办方还设置了宪法知识有奖问答、法律灯谜竞猜等环节。市司法局、芗城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场为市民答疑解问,发放宣传资料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新中国成立以来,除短暂使用过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外,我国总共制定过4部宪法。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被称为“五四宪法”。它的诞生为新中国的建设奠定了法制基础。而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则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本次活动由漳州市依法治市办、中共漳州市委宣传部、漳州市司法局、芗城区依法治区办等单位主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