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涉案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宣判
zz.fjsen.com 2014-12-18 09:22:5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2月18日讯(通讯员 刘荫花 李赏识 本网记者 王亚男)一众人等纠集在一起结拜兄弟,歃血为盟,形成了一个犯罪团伙组织。在被告人林某德带领下,该团伙组织成员进行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12月17日,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林某德、林某利、黄某泉、林某阳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某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罚金4.5万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某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判处被告人黄某泉、林某阳等13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据了解,2005年至2006年初,被告人林某德纠集被告人林某阳、游某伟、林某彦等人,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在南靖县和溪镇一带产生恶劣影响。2006年下半年,为增加该犯罪组织的凝聚力,被告人林某德纠集被告人林某阳、林某彦等人举行结拜仪式,歃血为盟,被告人林某德被尊为“大哥”,后被告人林某君、林某坤、林某生、林某南等人陆续加入,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林某德为首,被告人林某阳、林某彦、林某君、林某坤、林某生、林某南、游某伟、林某文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陈某堆及林某州等人为组织成员的相对稳定的犯罪性质组织。 为组织、控制、指挥该犯罪组织成员,被告人林某德经常带该组织成员出入各种消费场所,并在家中装修一间“包厢”供成员喝酒唱歌、聚会娱乐、吸食K粉。为彰显“歹仔”身份,被告人林某德及组织成员先后纹身,以纹身作为组织成员的显著标志,并以结拜或者誓言方式进行管理,形成一套齐心协力、有事一起上、有钱一起挣的约定俗成的帮规帮纪。此外,被告人林某德还购买了马刀等凶器,以备打架斗殴之用。 向赌场收取保护费,在赌场中放高利贷;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到加油站闹事索要现金;强行入伙石头贩运生意…为聚敛钱财,获取经济利益,增强组织的经济实力,被告人林某德带领组织成员,实施了故意杀人、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2012年,被告人林某德、陈某堆在被告人林某文的赌场放高利贷,何某云(另案处理)向两人共借款50多万元未归还。为讨回欠款,同年12月20日凌晨,被告人林某德准备了10余把砍刀,纠集被告人林某利、黄某泉等人前往何某云开设的赌场砸场,因已散场未果。何某云的侄子何某得知后,便纠集张某杰、吴某亮等人,与被告人林某德等人约定到茶叶店商讨欠款一事,在林某德的指令下,双方因互相挑衅持刀互砍,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林某利一手持斧头、一手持刀与对方互砍,用斧头先后砍中吴某亮的背部和张某杰的腿部,随后与黄某泉继续追砍张某杰,导致张某杰死亡、吴某亮重伤的严重后果。 通过组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该犯罪组织在南靖县和溪镇的和溪村、林中村、林坂村与相邻的龙岩市漳平市永福镇的古溪村、适榕村及周边村庄形成区域控制势力,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及社会治安秩序,影响当地群众的正常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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