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龙海一公司消防设施损坏 被罚15000元

zz.fjsen.com  2015-03-14 09:31:44  王亚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3月14日讯(通讯员 漳消宣 本网记者 王亚男)3月12日,漳州龙海市公安消防大队的监督人员对福建加大饲料有限公司(龙海市东园镇厚境村东园工业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损坏,无法正常启动喷淋泵,存在损坏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消防监督人员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15000万元整。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设施虽不起眼,却紧密关系着市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平时若遭破坏,遇到火灾等紧急危险情况时就无法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如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措施,将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消防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漳州龙海 消防设施 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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