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靖县委政法委作出向黄志雄同志学习的决定

zz.fjsen.com  2015-03-28 08:13:01  蒲怡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3月28日讯(通讯员 魏明东 林小笛 见习记者 蒲怡丹)3月26日,中共南靖县委政法委作出关于开展向黄志雄同志学习的决定,要求全县政法机关开展向黄志雄同志学习活动。

决定中强调,黄志雄同志是全县政法干警的优秀代表,全县政法机关要把开展向黄志雄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当前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向黄志丽、刘龙清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干警学习先进找差距,比学赶超当先锋,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司法实践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为推动加快南靖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黄志雄同志现任南靖县人民法院龙山法庭副庭长,主持土楼法庭工作,中共党员。他从事民事审判执行工作12年来,先后办结审判执行案件2000多件,无一上诉、无一发改、无一上访、无一错案、无一再审、无一投诉,成为人们群众信赖、满意的法官。黄志雄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福建省十佳法官、201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2010-2012年度全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青年五四奖章、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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