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漳州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
zz.fjsen.com 2015-04-10 11:31:48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明年起 漳州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 今年停止年度审验工作,实施收费情况报告制度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日前,市物价局会同财政局印发《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今年起全市统一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并从明年1月1日开始取消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收费许可证是收费单位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合法凭证,由物价主管部门统一制发,有效期三年,到期年审换证。“它的应用很普遍!”市物价局收费科相关工作人员说,学校的学费、交警部门的驾考费、质监部门的检测费用等,都需要“亮证收费”,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该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经过十几年的施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已十分成熟,且对规范收费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每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越来越少,也越来越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收费许可证制度逐渐失去了作用。 取消收费许可证只是减少收费单位的一道程序,收费行为仍然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依据执行,严禁私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对此,《通知》规定,收费许可证制度取消后,将实施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加强监管:原有各收费单位和新增收费单位须将收费项目或变动情况向市物价、财政部门报告,经过严格审核后及时网上公布;对未进入网上公示名单的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收费对象可以拒绝缴费。 同时,收费仍然要使用专用票据:用票单位首次申领收费票据应提供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收费单位名单和批准收费的文件;如发生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变动、调整等应提供相关文件到原核发收费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有关收费票据内容的变更事项。 据了解,为稳步推进收费管理模式的转变,今年我市收费管理工作采取许可证制度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并行。(记者 陈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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