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漳州4月17日讯 (本网记者 陈惠华)昨日,今年漳州市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意见出台。《意见》明确规定,市直公办小学入学资格审查,将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施教区内有房产的,须提供此地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证明。
小招:一套房6年内只有1个入学名额
漳州实小胜利校区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腾飞校区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龙师附小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今年施教区沿用2014年施教区范围,招收符合条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即2009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
今年市直公办小学入学资格审查,将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中一方)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内,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片区内的小学就读。满足这类条件的,家长要提供两个证件:父母其中一方在施教区内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或农民自建房土地证);此地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证明。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房产的,适龄儿童出生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实际居住此处的,参照去年的办法招生。
父母在市区无房产而租住市管公房(或父母单位未房改住宅楼)的,同样参照去年的办法招生。
港澳台侨籍学生
在漳州市区投资、经商、办企业现居住在市直公办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且拥有产权的侨、港、澳籍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小学。由家长提出申请,在保证接收施教区内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审核后,报市直小学招生核查小组和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录取。
驻漳部队子女
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读市直公办小学依据“三定”原则录取,部队须选定一所市直小学进行共建的现役部队,签署共建协议;部队干部级别,即团级单位须副营以上的干部子女才符合入读市直小学资格,师级单位须正营以上的干部子女才符合入读市直小学资格;漳州实小每年招收部队子女25名,龙师附小每年招收部队子女45名。
体育特长生
漳州实小胜利校区招收体操10人(男5人、女5人)、蹦床8人(男4人、女4人),龙师附小招收跆拳道8人(男4人、女4人),招收范围只限芗城区、龙文区生源。录取条件:根据现场打分情况录取,70分以上的录取,低于70分的不录取;若报名人数不及录取人数,按报名人数与录取人数1.5:1的比例减少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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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办校初招方案今公布 仍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东南网4月16日讯(本网记者 陈惠华) 今日,记者从漳州教育局初教科获悉,备受学生家长关注的《2015年漳州芗城市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已正式出台。
此次招生仍然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办法,即小学生只进行毕业考试,不进行升学考试,不依据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划片办法以户籍所在地为主要依据。芗城市区7所公办校招生人数与去年一样,即:漳州二中招收500人,漳州三中招收500人,漳州三中分校招收500人,漳州五中招收500人,漳州七中招收500人,漳州八中招收500人,芗城中学玉兰分校招收500人,共招收3500人。
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分两种录取方式
持市区东铺头、巷口、西桥、新桥、南坑、通北等六个办事处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与学生户籍一致的房产相关证明,到毕业的小学登记。而非市区小学毕业的回漳生,要带就读小学的毕业证书、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于6月27日、28日,到龙师附小教导处申请登记。
市区户籍的毕业生录取方法分为两种:“人户一致”:能提供出学生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房产证明(包括学生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按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区录取。房产证明是指,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或农民自建房土地证)。 另一种是“人户不一致”:即不能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房产证明,或所提供的证明不属上述列出的证件名称。这类学生须根据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初中校的录取学额情况,若有剩余学位,按施教区录取;若剩余学位不够,则由初中校根据剩余学位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协调录取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初中校。
非市区户籍毕业生:分四类进行报名
在市区公办小学毕业的非市区户籍毕业生,需在漳州市区就读初中的,具体招生办法分4类:(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父母一方在芗城市区的暂住证、务工证、学生户口簿,向毕业小学申请登记。(2)港、澳、侨生:持大陆居留证明、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相关证件向毕业小学申请登记。(3)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持父母军官证、学生户口簿向毕业小学申请登记。(4)台商子女:向市台办提出申请,由市台办统一造册后,连同相关材料报送漳州市教育局。
以上这4类非市区户籍学生,根据每所初中校的招生计划和施教区内招生数,再以毕业小学为单位整体划片录取。对于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和台商子女,依据有关规定录取。
7月11日-12日市区初中校将现场登记
市区户籍毕业生(含回漳生)和征地协议生、体育特长生请于2014年7月11日-12日,持户口簿、房产相关证明和“义务教育卡”“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到相应施教区初中校现场登记。市教育局将对报名登记材料进行审核后,依据各初中片区内录取人数,对市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港澳台侨子女、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对象进行划片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