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八条措施促商贸流通业 每年投百万改造菜市场

zz.fjsen.com  2015-04-22 08:34:39  沈华铃 张伟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0万元调节副食品价格

漳州市财政每年将统筹安排200万元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用于支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标准化提升,支持基地创品牌拓市场,开展产销对接、农超对接,支持基地灾后重建等项目,保障主要副食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另外,漳州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用于支持城乡菜市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进行标准化改造,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50万元用于支持社区便利店建设。对列入省重点扶持乡镇商贸中心建设项目的,各级财政给予补助。

奖励新增商贸企业

对当年经国家统计局确认为新增的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批发、零售贸易企业2万元,住宿、餐饮企业3万元。

三年内退出的,追回奖励资金。对新增限额以上法人批发企业、法人零售企业、法人住宿企业、法人餐饮企业,年销售额(营业额)分别首次达到2亿元、1亿元、3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达标当年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限额以上法人批发企业、法人零售企业、法人住宿企业、法人餐饮企业,年销售额(营业额)分别首次达到5亿元、3亿元、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且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达标当年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万元。不过,上述三种扶持奖励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只享受就高一种的扶持政策。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漳州市 八条措施 商贸流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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