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将对基层卫生机构开展绩效考核 不合格扣减经费

zz.fjsen.com  2015-10-27 11:10:20  林深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县级考核方面,年度考核总得分为合格(85分及以上),且项目执行中二级指标单项得分比例不低于50%的,全额给予计量核定补助资金,并可全额计提全部净收入(本机构计量核定补助资金扣除运行成本后的收入)作为机构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年度考核总得分为优秀(95分及以上)的,可在合格档次的基础上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结合实际制定。

年度考核总得分为合格(85分及以上),但项目执行中二级指标单项得分比例不足50%,或年度考核总得分在75分~85分之间的(包括75分),给予计量核定补助资金的90%,并只能计提90%的净收入作为机构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年度考核总得分在75分以下的,给予计量核定补助资金的80%,并且不能计提净收入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两年综合考核得分不合格的,应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级考核

排名最后的两地区 扣发5%补助资金

市级考核每年至少开展1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每个县区至少抽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于4月10日前上报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市级财政部门核定下拨中央、省、市三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市级考核85分以上的县(市、区、开发区),给予全额补助资金;

85分以下的,对排名最后两名的地区扣发5%的补助资金,扣减资金用于奖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被扣减补助资金的地区,由当地财政补足,确保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国家和省级规定的标准。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漳州 基层卫生机构 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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