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漳州男为还款竟诈骗两部车 价值40万获刑6年多

zz.fjsen.com  2015-11-20 17:59:15  蒲怡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1月20日讯(通讯员 真坚 满荣 见习记者 蒲怡丹)80后的徐某因欠他人不少债务,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讨欠款,为了还款,走投无路的徐某最终想到了诈骗。11月19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某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合同诈骗罪,判徒刑四年。两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

据了解,80后的漳州人徐某为了归还他人欠款,居然想到了骗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来抵押还款。

去年11月26日,徐某叫上一名同伙王某一起窜到厦门市湖里区江浦北里江头小区,以租期4天、日租金350元、押金3000元的租车价格与店主程某签订了一份汽车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一辆价值201051元的丰田牌凯美瑞M7201RE小型轿车。次日,徐某在芗城区九龙官邸小区D幢,用伪造该辆丰田牌凯美瑞轿车的证照等相关资料,以40000元抵押给女子杨某。

今年1月17日,徐某又伙同王某窜至芗城区丹霞星城B1幢漳州市徽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该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向该公司租赁一辆价值193661元的丰田牌凯美瑞GTM7201RS小型轿车。当日下午,徐某同样伪造该车相关手续材料,将该车抵押给他人。

案发后,公安人员及时发现、及时追踪,已将两部车追回归还给受骗人。

2月4日,徐某被抓获。

据了解,第一部车的诈骗,被告人在汽车租赁合同提供了虚假信息,假名、假地址等,所以被认定为诈骗。而第二部车的诈骗,被告人在汽车租赁合同上所填的住处和信息为其真实情况,所以,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漳州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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