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哄抢挖出的银元

▲被挖出的银元

▲被挖出的铜钱
东南网12月1日讯(导报记者 林晓琪 见习记者 叶蔚蓉 文/图) 11月28日开始,接连两三天,漳州市芗城区南山社区蜈蚣山路的工地现场(南江滨路工程芗城段),突然刮起一股“淘金热”。从早到晚,一批又一批扛着锄头、拿着小铁锹的“淘金者”,在工地上又挖又找。
昨日上午,现场甚至出现了哄抢行为。原来,工地挖出了一坛子文物,有袁大头银元、银锭、铜钱,引来众多“淘金者”。
现场:数十名“淘金者”哄抢银元
昨日中午,现场仍有二三十名“淘金者”,他们或扛着锄头,或拿着铁锹,在工地上又挖又找。
一名“淘金者”说,前天已经有人挖出银元,昨日早上,又有人挖出了十多块袁大头银元,随后10多人扑上去哄抢,自己膝盖都磕破了,手也破皮。
后来,有人报警,抢到银元的人一哄而散。
附近一居民说,这些“淘金者”非常狂热,11月28日,很多人连夜拿着手电筒在工地上“淘金”;11月29日清晨5点多,又聚集了一群人。
昨日,接警后,漳州110、西桥派出所等十多位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处置。
芗城警方表示,经过调查,最早发现银元的是拾荒者,很可能是拾荒者将该消息说了出去。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讲述:工地土堆挖出一坛银元
现场工人杨先生说,11月27日下午,施工队用挖掘机把土块挖起后运到几百米远的土地上填放,并没有注意到有什么东西,次日才发现好多群众在那边捡东西。“原来是几个拾荒的人发现银元,据说现场挖出一个直径30公分的坛子,里面都是银元、铜钱等文物,应该有三四百个吧!”
“他们挖到的是民国时期和清朝时期的钱币。”杨先生当时还拍了照。导报记者看到,照片中有的是“中华民国十年造”的袁大头银元,也有孙中山开国纪念银币,以及写有“康熙通宝”、“嘉庆通宝”、“顺治通宝”字样的铜钱。另一工人还说,现场还挖出了一些银锭。
导报记者了解到,该工地原来是民房,原先的屋主是一名近90岁的老人,据其媳妇透露,她公公的祖辈曾说过在他们家地下有埋了一些宝贝,但埋在哪、埋多少都没说明。公公早些年也曾挖过,但一无所获。
如今,这些宝贝都被人拿了,她也很淡然,她说:“该是我们的钱就会是我们的钱。”
专家:这些银币都是普通品种
这些古钱币到底值不值钱?
昨日,导报记者将这些古钱币照片发给漳州文史专家林南中鉴定。“从照片上看,这些银币都是普通品种。”林南中表示,袁大头银元和孙中山开国纪念币都是常见的银元品种,袁大头银元有四个年份,即中华民国三年、八年、九年、十年造,若是普通品种,每个约600元,有一些珍稀品种,价格不菲。而孙中山开国纪念币,普通品种每个约480元。“古钱币中,‘顺治通宝’是清朝铸造钱币的第一个年份,比较值钱点,每个值约50元。”林南中说,“康熙通宝”因康熙在位时间长,是长期流通的钱币,比较多,也比较不值钱,每个值约10元,而“嘉庆通宝”比“康熙通宝”更不值钱。
律师:哄抢文物涉嫌违法犯罪
那么,工地上挖到的钱币到底该归谁所有呢?
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景川认为,根据我国《民通意见》第93条规定:“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房主如能证明此房屋地下的金银财宝确为其祖上所留,如提供房契地契之类及房东祖上在世时有没有向政府有关部门解释过家里的地下有遗物等情况,则应归房主所有。
否则,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而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是违法行为,轻则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拿钱币的人应当依法交纳非法占有的钱币,协助相关文物部门保护现场,避免文物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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