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两男子偷盗箱蜂蜜 涉嫌盗窃被刑拘
zz.fjsen.com 2017-04-14 16:26:0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4月14日讯(通讯员 郭晓东 张碧慧 本网记者 苏益纯) 近日,华安法院宣判一起合谋盗窃蜂箱案,被告人黄某、蔡某被以犯盗窃罪为由,分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和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作案工具摩托车依法予以没收。 华安生态良好,四季繁花盛开,许多农民通过养蜂经营“甜蜜事业”,一方面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绿色食品,另一方面也可增加收入。可自2016年9月起,高安镇接连发生蜂箱被盗案件,让蜂农许某、邹某和李某等人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去年9月初的一天,被告人黄某与蔡某共谋盗窃蜂箱牟利,由黄某负责盗窃蜂箱,蔡某负责养蜂,收卖蜂蜜后每箱黄某分得人民币100元。密谋后,被告人黄某在2016年9月份至10月21日,先后在华安县高安镇盗窃6箱蜜蜂,其中1箱在途中摔坏遗弃。2016年10月23日,被告人黄某再次到被害人李某饲养蜜蜂处盗窃蜜蜂1箱,因发现有人巡查,遂将蜂箱遗弃骑上摩托车逃跑。当晚21时30分,被告人黄某在高安镇三洋村监控卡口处被公安机关抓获。2016年11月16日,被告人蔡某自动投案。同日,华安县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蔡某家的猪舍中查获赃物蜜蜂5箱,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4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价值计人民币3450元,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二被告人部分盗窃行为属犯罪未遂,案发后已退赔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且被告人蔡某有自首表现,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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