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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 漳州市区调整重中型大货车管制区域

2018-01-30 16:12  来源:东南网  作者:陈志远  责任编辑:陈惠华  我来说两句
2018年2月1日起,结合市区道路交通实际,漳州市政府决定调整市区大货车(重中型)进行管制区域。

重中型大货车可选择绿色线条道路通行

东南网漳州1月30日讯(本网记者 陈志远)记者从漳州交警部门获悉,2018年2月1日起,结合市区道路交通实际,漳州市政府决定调整市区大货车(重中型)进行管制区域。

禁行管制区域:东起迎宾路的龙文塔(不含)—步港路(不含),西至胜利西路上坂路口(含)—惠民路(含),南起江滨路(含),北至北环城路(不含)—漳华路芗城段(含)以内的区域。其中,龙江路、九龙大道全线不禁行;西洋坪路实行限时、限重通行(6:00-9:00时,17:00-20:00时禁行;车货总重超过30吨禁行水仙花大桥)。

禁行管制时间:上述管制区域除龙江路、九龙大道、西洋坪路外,其余区域全天24小时禁行。

禁行管制车辆:禁行管制区域道路禁止重、中型货运车辆通行,管制区内货物进出必须通过轻型、微型货车转运;因重点工程建设、涉及民生的物流等特殊需要须进入禁行路段的车辆应向芗城、龙文交警大队申请办理《特殊车辆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

管制区域车辆分流:禁行管制区域外围道路将设置交通诱导标志,引导分流过境车辆,请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大货车(重中型)如果确需通行,请按照以下要求申请通行证:

一、申请通行证的车辆必须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且驾驶人的驾驶证状态正常。

二、申请通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车辆、驾驶员信息资料(行驶证、驾驶证、驾驶人从业资格复印件、车辆外观相片);

2.车辆强制保险单;

3.车载GPS终端信息;

4.工程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通行证有效期内,发生如下情况将收回申请单位的所有通行证并不予再次申请:

1.不按申请表中规划的路线及时间行驶的;

2.通行证信息与实际使用车辆不符;

3.车辆发生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2起以上(含2起),在辖区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且负同等(含)以上责任的。

四、受理处:芗城交警大队612室,电话:0596-2089702 ;龙文交警大队403室,电话:0596-2638988。

五、受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六、处罚规定:《通告》生效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大货车禁行区域、道路外围设置禁令标志,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记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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