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公示村落存在与事实不符、严重破坏、整村撤并、虚假申报等问题,均可举报或反映情况。举报或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应以书面形式传真至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页面链接:http://47.93.137.210:84/publicityPage.aspx)。
公示期限为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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