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交警:一天查处3起 “买分卖分”违法行为

zz.fjsen.com  2019-01-17 08:52:44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众所周知,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计满12分,需要进行满分培训学习,超出12分的,将被吊销驾驶证。于是,有些驾驶员便打起了“买分卖分”的歪脑筋。1月14日下午,两名违法人员被“请”进芗城交警大队的讯问室,他们不仅涉嫌“伪造证件”,还涉嫌“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

1月11日上午,林某来到芗城交警大队巷口交通违法受理处的柜台前,拿出一本驾驶证和一本车辆行驶证,要求处理某公司所属车牌为“闽D×××25”大货车的交通违法。与此同时,徐某和另外一名嫌疑人林某也持行驶证前来处理交通违法。工作人员细心查阅系统,对这3本行驶证的真伪性进行甄别,鉴定为伪造的行驶证,便将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都做了留注。

1月14日,芗城交警大队依法对3名持“假行驶证”处理交通违法的嫌疑人进行口头传唤。其中嫌疑人林某、徐某对自己1月11日当天持假行驶证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的行为供认不讳。另外一名林姓嫌疑人未到场接受询问,芗城交警大队将对其进行书面传唤。在调查过程中民警了解到,3人互不相识,处理的车辆也非同一家公司,但都为了蝇头小利,不约而同造假犯法。此外,民警还发现,嫌疑人林某和徐某不仅涉嫌“伪造证件”,还涉嫌“买分卖分”,车辆均不是他们本人所驾驶,他们以一分150元的价格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违法行为人将面临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分12分和驾驶证降级等处罚。

点评:买卖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经查实将面临严厉处罚。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受到交通违法处罚,莫相信违法中介“买分卖分”的游说,更不能抱侥幸心理。(罗晓晖 张洁)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