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法院为八旬老人追讨1万多元生活费

zz.fjsen.com  2019-05-22 10:27:2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5月22日讯(通讯员 庄小容 周晓彬)5月20日下午,在平和法院执行干警的协调下,被执行人黄某山与申请人黄老伯与朱老太的委托人一同来到法院执行局,黄某山将老人2015年来的生活费16730元交到委托人手中。至此,一起特殊的生活费追讨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据了解,1976年6月,二老人收黄某山为养子,供养他完成学业,并在其成人后操办了婚事,还帮助他抚养生育的两个孩子。2006年后,因为琐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逐渐产生隔阂。2015年4月,二老人为解除养父母、养子关系,一纸诉状将黄某山告上法庭。同年7月,平和法院判决解除双方收养关系,黄某山每月支付黄老伯与朱老太生活费各230.33元。判决生效后,黄某山没有主动履行义务,黄老伯与朱老太分别已80岁、70岁高龄,年老体弱,无收入来源,老人的生活问题迟迟得不到妥善的解决,迫于无奈,黄老伯与朱老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经过数次疏通无果的情况下,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账户存款进行冻结。2019年5月16日执行干警走访被执行人所在的村支部,经村干部的协助联系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对他说服教育、耐心开导。一方面讲明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通过亲情感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促使黄某山意识到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主动承认了错误,来到法院交付生活费,并保证今后会及时给付。

  • 责任编辑:苏海森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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