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盗窃、杀人未遂 最终获刑11年6个月

zz.fjsen.com  2019-07-10 10:57:1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7月10日讯(本网记者 林永清 通讯员 柳福东 林文权)男子入室盗窃,隔壁住户听到动静前往查看,没想到和行窃男子撞个正着,于是他便起杀心,并在误认为杀害受害者后逃离现场。昨天,云霄法院审结一起入室盗窃、故意杀人案件,以故意杀人罪(未遂)、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8年10月30日8时许,被告人蔡某携带一把铁锤、一把螺丝刀,进入了云霄县下河乡下河村蔡某乙的家中,并撬开二楼房间办公桌抽屉盗得27000元现金。正当蔡某欲离开时,住在隔壁蔡某乙的哥哥蔡某甲听闻动静,通过被蔡某撬开的房门上楼查看,并与蔡某撞个正着。

年过七旬的蔡某甲警告蔡某,如果发现东西丢了就要找他负责,并将蔡某驱离。蔡某担心行窃之事暴露,萌生了将蔡某甲杀害的想法。于是,蔡某返回蔡某甲家中,趁蔡某甲不注意,用铁锤对蔡某甲后脑勺猛击一下,蔡某甲被打后倒在床上,蔡某又上前将蔡某甲按住,持铁锤对蔡某甲太阳穴等部位击打数次。在误认为蔡某甲已死亡后,蔡某用被子将蔡某甲盖住后逃离现场。然而,蔡某甲只是受伤昏迷,他自行苏醒后报了警。当天,蔡某在自己家中被抓获归案。

经鉴定,蔡某甲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三处,轻伤一级三处,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

云霄法院经依法审理,对被告人蔡某以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00元。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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