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戴高帽为促销 某日化生产企业违法受罚

zz.fjsen.com  2019-09-11 08:57:08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龙海市某企业为吸引消费者的眼球,通过印刷商品包装广告,对其生产的空气清新剂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近日,龙海市市场监管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龙海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企业检查时,发现某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皮皮菓菓空气清新剂瓶子标注有“中国知名品牌”文字字样。据查,某日化有限公司请人制造印刷了1500个标注有“中国知名品牌”文字内容的皮皮菓菓空气清新剂瓶子,每个瓶子的费用为1元,费用合计1500元。1500个瓶子均已在生产中使用完毕,生产了1500瓶皮皮菓菓空气清新剂成品。某日化有限公司无法提供“中国知名品牌”等文字内容的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或审批文件及发证单位认定资格的合法来源,该文字内容属虚假广告。

某日化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皮皮菓菓空气清新剂瓶上发布虚假广告,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之规定。龙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于9月9日对某日化有限公司作出上述行政处罚。(郑爱国)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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