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采河砂获利 漳州南靖五名男子被起诉

zz.fjsen.com  2019-12-01 15:35:1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通讯员蔡淑娇赖翠兰)在未取得合法开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采河砂并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近日,南靖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非法采矿犯罪嫌疑人傅某、黄某、杨某、周某、郑某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6年5月19日,南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南靖县水利局举报称:有人在南靖县靖城镇龙合村与下割村交界处洲仔埔河滩砂埔非法开采河砂,根据初查情况,南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于2016年5月20日立案侦查。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外逃,南靖县公安局依法对傅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上网追逃,2018年5月黄某到南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投案,2019年8月28日,郑某在漳州市芗城区被抓获归案,2019年9月份,在南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努力规劝下,黄某、郑某、杨某、周某、傅某分别到南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投案。经依法侦查查明,2011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傅某伙同黄某、杨某、周某、郑某经商定股份分配和具体分工后,于2011年5月18日至2011年5月27日期间,在南靖县靖城镇龙合村与下割村交界处洲仔埔河滩砂埔非法开采河砂4242立方米,非法出售得款245294元人民币。经鉴定,犯罪嫌疑人傅某等人非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人民币802525元。

犯罪嫌疑人傅某、黄某、杨某、周某、郑某的行为触犯了有关规定,涉嫌非法采矿罪。根据相关规定,南靖县公安局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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