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3月份 漳州重点场所戴口罩是刚性要求

zz.fjsen.com  2021-01-15 09:44:2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3日,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市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至3月份,辖区重点场所戴口罩是刚性要求。

在原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象和检测频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流动人员特别是省外返漳来漳人员、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高风险场所从业人员(如商场、市场、餐饮、小吃店、外卖、电影院等公共场所)人员的核酸检测。

各级各部门要对重点场所加强管控,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不聚集、1米线”等防控措施及环境消毒保洁工作,即日起至3月份,辖区重点场所戴口罩是刚性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务必于1月15日前设置辖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目前仅龙文、东山、诏安、长泰、华安、高新区已建好并投入使用),对所有进入漳州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首站定点监管,严格落实“一品一码”和“四证”齐全制度,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和消毒制度。(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 见习记者 吴笛)

  • 责任编辑:马伊骅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