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 漳州发出首张“水质净化令”

zz.fjsen.com  2021-02-26 09:39:5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漳州法院发出首张“水质净化令”。

去年,漳州中级法院在全省首创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近日,在技术调查官的全程参审下,东山县法院开庭审理了黎某污染环境罪一案。该案依托技术调查官技术支撑,引入“水草净化”池塘修复模式并首次发出“水质净化令”。

法院查明,2019年5月至12月,被告人黎某从事金属表面加工处理,所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进入池塘,导致周边环境严重污染。

庭审现场,技术调查官结合实地勘察、取样、化验等工作的结果,运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出环境损害价值,提出修复方案,促成被告人黎某与闽南师范大学签订技术服务合同,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十万元用于修复事项。

最终,东山县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禁止被告人黎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从事重金属加工相关职业,期限三年。(海峡导报记者 刘龙 通讯员 林娟娟)

  • 责任编辑:马伊骅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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