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道德经》第二章主旨

zz.fjsen.com  2022-10-12 17:44:18  吴文文 来源:北大汉简老子译注  我来说两句

《道德经》第二章主要论述了圣人应遵循何种理念为政治国、教化民众。经文是: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 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 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这一章可以翻译为:

天下人知道了美的标准,丑的观念也就产生了;知道了善的标准,不善的观念也就产生了。难和易是相对而言的,短和长因为相比较而呈现,高和下之分,源于相互衬托,音和声相交织而产生和声,前和后相互伴随而得以区分。这种相反相成的关系是普遍存在的。

(认识到这种相反相成关系的普遍性,)所以有道的人以无为的方式处理世事, 以尊重个体天性、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原则教化民众;让万物自然兴起而不倡导什么;在辅佐万物时即使有所施为也不预设什么;成就功业(不过是顺应天道的力量),不把功劳据为己有。 正因他不居功,所以能够被长久拥戴。

此章承接《道德经》第一章“无名、无欲”和“有名、有欲”两种不同观照宇宙万物的方式,进而阐述这一认识论在治国为政、教化百姓方面的具体运用。在为政的圣人看来,“道”才是造化天地万物的“大匠”,道的力量应该始终是第一位的,这一力量体现为百姓的“自化、自正、自富、自朴”;体现为“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圣人自觉地让自己处于呵护、辅助、因应的角色,不敢依照一己私利肆意妄为。由此得出该章主题:以“无为”的方式为政治国,以“不言”的方式推行教化。老子提出这一施政和教化理念既有其理论来源,也有其针对性,因为大部分为政者都难免会带着自己的个人喜好和意欲,给施政对象、教化对象打上自己价值观的烙印,不知不觉堕入“有为”,从而有可能给民众的自生长、自发展带来阻碍或干扰。

第一章“恒有欲,以观其所徼”,“徼”释读为边界,这个“徼”在本章进一步具体化为“美恶、善不善、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的界限。在“无名”视角下,站在道的高度观照,美和恶、善和不善尚未区分,所有对立范畴(有无、难易、长短、高下……)如混沌未开之时浑然一体。类似地,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冷”的对立面是“热”,而巴门尼德则认为“冷”就是“不热”,“光明”就是“不黑暗”,没什么对立之说。(罗素《西方哲学简史》,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第一版,27页。)可见“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这六组性状乃至一切对立范畴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可离开对方而单独存在。王弼亦认为:“美恶犹喜怒也,善不善犹是非也。喜怒同根,是非同门,故不可得而偏举也。”老子罗列这6组对立范畴是为了说明一个恒久且普遍的原理:宇宙万物原本并不存在这种对立,美丑、善恶并非事物的本性。有了这种认识,圣人才能够超越暂时的、变动不居的相对性,进而容纳万物的多样性。不添加任何主观、私心、情感于客观情理之上。为政者所要“为”的,在于发现每个个体和事物的独特禀赋,为其内在力量生长、独有禀赋的发展创造条件。

(节选自中华书局2022年出版的《北大汉简老子译注》第二章,有删改。作者:吴文文,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南山书院读书会副会长。)

  • 责任编辑:林永清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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