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联合整治行动

zz.fjsen.com  2023-09-06 19:43:4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9月6日讯(通讯员 邱东兵 张金喜 文/图)为进一步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推进“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安全监管有效提升,坚决防范和遏制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即日起至12月31日,漳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联合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坚持源头排查与路面检查相结合、严惩违法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部门协同与社会共治相结合,集中清理一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方面的严重安全隐患,集中查处一批重点营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管理混乱、违法肇事多发的重点运输企业,全面提高重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水平,确保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稳定。

企业自查自纠。“两客一危一重”车辆企业开展针对性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企业按要求组织安全人员、驾驶人、平台服务商及社会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逐车逐项检查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动态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动态监控人员管理,动态信息处理等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平台执法检查。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深入运输企业,检查企业平台的监控情况。对“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查证属实的动态监控平台报警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行“一违三罚”,即:由道路运输企业根据企业管理制度处罚,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据道路运输管理相关法规实施处罚,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实施处罚。

路面执法检查。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路面执法检查,依托公安交警执法检查站、公路超限检测站等,严格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车辆从事经营活动、车辆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典型案例曝光。专项整治期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及网络媒体,集中曝光一批查处的重点营运车辆违法案例和安全隐患较多的运输企业,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据介绍,整治过程,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动态监控报警信息实施分类处置,强化闭环管理;对道路运输企业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或者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信息进行核查,按照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操作规程》,依法进行查处。

  • 责任编辑:沈文栋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