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非法营运车后遗落手机 高速执法帮其寄回

zz.fjsen.com  2024-02-21 15:59:5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2月21日讯(通讯员 陈志晃 方伟奇 朱智金 林晓森)2月18日19时25分,漳州高速执法支队二大队执法专班按照勤务计划在沈海高速常山收费站广场开展夜间执法专项检查。期间,一辆车牌号为闽E****(蓝牌)的5座小轿车进入检查区域,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并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为驾驶员尤某私人所有,车上搭载了4名女性乘客。起初,尤某坚称是顺路搭载邻居前往动车站,前排乘客也表示均为朋友。然而,执法人员在进一步询问中发现后排乘客回答问题时支支吾吾,似有隐情。为掌握事件细节,执法人员将乘客和驾驶员分开询问,结果发现四名乘客对尤某的情况描述各异,或直接回答不清楚。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普法教育,她们终于道出实情:原来她们均为大学同学,约定一起乘坐动车返校。在东山路边等待公交车时,尤某路过并主动搭讪,承诺送她们去动车站,并商定包车费用为100元,到达动车站后支付。为逃避执法人员的检查,尤某在车上告诉她们如遇执法检查,就谎称是朋友,未收取任何费用。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驾驶员尤某很快承认自己从事非法营运的事实,执法人员随即依据法规对尤某予以行政处罚。由于动车发车时间临近,四名女学生焦急地向执法人员询问对策。执法人员立即调配巡查车辆,将她们及随身行李安全及时地送达云霄动车站。返回队部后,执法人员在检查后排座椅时,意外发现一部手机,应是乘客遗失。执法人员迅速与失主取得联系,此时失主所乘动车已驶离车站。执法人员立即安慰失主不必担忧,并商议尽快通过快递归还手机。次日,失主在厦门收到失而复得的手机。

漳州高速执法人员提醒:非法营运行为既违反法律法规,又干扰和破坏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希望市民朋友通过合法合规平台预约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

  • 责任编辑:钟舒云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