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利用网络虚构事实 4个月骗得123万余元

zz.fjsen.com  2024-02-23 13:42:5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2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林永清 通讯员 黄从余 黄敏惠)多人因利益驱使受雇于他人,分工明确,共同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以及翻译软件,虚构刷单做任务可以获取佣金的事实,骗取境外不特定人财物,短短4个月,骗取折合人民币123万余元。近日,经长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许某忠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罚金4万元;莫某扬有期徒刑二年,罚金3.5万元;吴某荣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罚金2.5万元;颜某斌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罚金2万元;许某勤拘役三个月,罚金5千元。

2022年10月,一男子(在逃)租用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某处作为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雇佣他人为管理人员和代理人,并招聘许某忠等人为二线人员,吴某荣、颜某斌、许某勤、莫某扬等人为一线人员进行网络诈骗。

该团伙通过即时通讯软件及翻译软件,由一线人员使用事先准备好的话术,谎称是某公司的招聘人员,以完成指定在线任务即可赚取佣金为诱饵,引诱不特定秘鲁人和哥伦比亚人到虚假购物平台注册账号、充值并完成订单任务。待被害人完成首充即成为VIP1可进行提现,提现后一线人员将被害人移交二线人员,二线人员以获取更多佣金为愰引诱被害人充值更大金额,后再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银行管理费”等理由进行卡单,将被害人充值的金额冻结在平台账户上,骗取被害人钱财。

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该网络诈骗团伙共骗取不特定秘鲁人645449.21索尔(秘鲁币种),折合人民币1170726.96元;骗取不特定哥伦比亚人41329397比索(哥伦比亚币种),折合人民币60701.05元,合计人民币1231428.01元。

其中:许某忠参与期间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10337.29元,其从中获利人民币16200元;莫某扬参与期间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93070.3元,其从中获利人民币14600元;吴某荣参与期间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36817.21元,其从中获利人民币5850元;颜某斌参与期间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共计81454.52元,其从中获利人民币5600元;许某勤参与期间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共计4643.15元。

2023年3月30日,许某忠等五人在租住的涉案场所被抓获;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 责任编辑:钟舒云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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