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车违规!罚款,责令改正!
zz.fjsen.com 2024-03-04 21:05:0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3月4日讯(通讯员 张石城)2月27日,漳州高新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355线草坂村路段对一部牌号闽EY1***号、前挡风玻璃设有“芦溪 平和 漳州”字样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有取得《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县际、县内班车客运,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载明起点平和芦溪、讫点漳州客运中心站、途经地S207(备案的途经路线不包括G355和圆山大道);当趟运载6名乘客,从平和芦溪出发,途经G355和圆山大道要到漳州客运中心站。经调查取证,该车存在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违法事实。 该车经营者平和县某运输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擅自改变途经路线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起讫地、日发班次下限和备案的途经路线运行,在起讫地客运站点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上下旅客。”的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之规定,以及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的情节,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道路运政)第201013序号一般情节“初次违法的”裁量基准,漳州高新区交通运输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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