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至8月16日 漳州将进入伏季休渔期

zz.fjsen.com  2024-04-26 09:16:34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昨日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漳州市将实行为期三个半月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休渔作业的对象为除钓具作业外的所有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对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渔船,将按有关规定相应扣减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休渔期间禁止异地休渔,所有休渔渔船应严格执行船籍港所在海域休渔时间,并回渔船船籍港所在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严禁跨省休渔。实行自愿休渔的钓具渔船,应当提前主动向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严格执行休渔规定的,可申领海洋伏季休渔补贴。(记者 王炜艺 通讯员 韩晓婷)

  • 责任编辑:钟舒云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