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仔法庭:上门解纠纷 服务零距离

zz.fjsen.com  2024-09-09 17:36:2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坂仔法庭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考虑到被告行动不便,为方便群众诉讼、减少讼累,法官和调解员决定上门调解。

原来,1990年底,原告张某英、被告张某文经人介绍认识后,于1992年1月22日到平和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感情一般。在后来的共同生活过程中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大,没有共同语言,从2000年9月起分居至今。因分居时间久,没有共同感情,没有和好可能,故原告张某英提起诉讼。立案审查过程中,原告向工作人员反映,被告行动不便,庭审时可能无法到庭参加审理。调解员经了解后,确认被告系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为便民利民、减少群众讼累,切实把惠民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法官决定到现场巡回办案,到当事人家中上门调解。

2024年9月4日,坂仔法庭法官经与当地村委会及被告家属联系后,驱车36公里到被告家中进行调解。法官和调解员与当事人面对面,从“情、理、法”等方面进行耐心劝说、调解,释法明理。经过劝说、引导,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自愿离婚的调解协议。

多年来,坂仔人民法庭积极与基层党委、政府联系,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应对突发事件,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林晶晶 赖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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