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支付令让“碳汇赔偿”落了地

zz.fjsen.com  2025-06-13 08:46:4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6月3日,随着漳浦县人民法院法槌落下,我省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支付令正式生效。

今年2月,漳浦生态环境局的无人机在例行巡查中捕捉到异常画面——某农场养殖场的排水沟泛起可疑泡沫。经检测,污水中总磷浓度超标27.5%,对周边流域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传统的罚款或责令整改,往往治标不治本。”办案人员坦言。

在生态环境部门的主导下,经过多轮协商,涉事农场于5月达成碳汇认购协议,同意通过购买并注销碳汇的方式弥补环境损害。但当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农场却迟迟不履行认购义务。

“碳汇市场是新生事物,部分企业还存在观望心理。”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尤芳艺表示。6月3日,漳浦法院依法作出支付令裁定,要求涉事农场在15日内履行碳汇认购义务。

“这就像给环保协议装上‘法律牙齿’。”尤芳艺解释,支付令程序比普通诉讼更高效,既能避免生态损害持续扩大,又能通过碳汇交易实现“污染者付费”原则。

目前,该农场已缴清碳汇认购金,定向认购14.25吨碳汇,以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业内人士表示,这场“环境官司”背后,藏着2个突破性创新:首先是机制创新,将虚拟的“碳汇”转化为实在的生态补偿,开辟“损害赔偿+碳中和”新赛道;其次是程序创新,“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强制履行”闭环,让环保协议不再“纸上谈兵”。

尤芳艺表示,眼下,漳浦正在将这一模式推广到矿山修复、海洋污染等领域,让司法护航的“绿处方”治愈更多生态创伤。(福建日报记者 苏益纯 通讯员 张达敏 陈琦) 

  • 责任编辑:钟舒云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