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漳州10月10日讯(本网记者 林永清)为加强漳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建筑认定公布程序,日前,经漳州市政府研究,确定芗城区浦南镇浦林村125-2号、龙文区科坑社区169号等26处建筑为漳州市区第三批历史建筑,并以公布。 漳州市政府要求芗城区、龙文区政府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宣传,开展测绘建档,设置明显保护标志,研究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漳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